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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国税局第二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

根据《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市政府第36号令),自2021年1月1日起,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体性事件、年度首件开庭审理及上级机关认为应当出庭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1月20日下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网络公开开庭审理了大连奔腾天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上海市税务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案,市税务局副局长庞为出庭应诉。这是市政府第36号令实施后,首次由市级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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