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其分为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核算科目:债权投资】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科目: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
企业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其分为三类,第1类为收取本金加利息,持有至到期;第2类为收取本金加利息,中期出售,赚利息和差价;第3类为兜底,非收取本金和利息的,不属第1、2类的,都归为第3类。下面通过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这两个特征的分析,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属于第1类或第2类,被排除的自然归为第3类。
三、金融资产特征分析
1、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业务模式决定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其特点有:企业不必按单个而是组合确定管理模式;可 以采用多个业务模式管理金融资产;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业务模式;模式非自愿而是客观事实;企业不得以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模式。
(1)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第1类)
旨在通过收取合同付款本息实现现金流量,因信用风险出售、偶然发生的出售或者价值非常小的出售均与该模式不矛盾。
(2)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第2类)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实现管理目标都是不可或缺的。
(3)其他业务模式(第3类)
企业管理不以上述(1)、(2)为目标,就分类为第3类。
2、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
第1类、第2类,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为对本金和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案例:
(1)银行支付逆向浮动利率(即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呈负相关关系)的贷款;
(2)金融资产合同中包含与基本借贷安排无关的合同现金流量风险敞口或波动性敞口的条款,如:权益价格、商品价格变动敞口;
(3)企业持有可转换成固定数量的发行人权益工具的债券。
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案例:
企业持有的具有固定到期日且支付浮动市场利率的债券,合同规定了利率浮动的上限。
需评估是否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案例:
修正的货币时间价值,企业应当对相关修正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