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育费附加?什么是地方教育费附加?它们的税率是多少?计算依据又是什么?什么情纳税人况下可以免一般征?
对于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缴纳“两税”的同附加税时,需要就其实际缴纳的“两税”计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它遵循“进口环节不征、出口环节不退”的规则。
征收依据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是以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依据。
税以下两种情形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在月3万、季9万减免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2)在月10万、季30万的也实际缴纳增值税、消税费税纳税人的企业。
征收比率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大部分地区的地方教育附一般加教育征收比率为2%。
计算公式
教育费附加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征收比率(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征收比率(2%)
案例分析
某企业2018年11月被查补增值税50000元,企业政策所得税7000元,并加收滞纳金6000元,处以罚款2000元。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政策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所以该企业当月地方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附加加=500003% 50教育0002%=250(元减免)
发地方布于5天减免附加税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