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形式下我们应该如何来计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要掌握如何计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就需要透彻理解这四个文件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000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交的通知》。
首先根据2018年颁布的这个文件,从第六条可以得知,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是这样的: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到手算扣个人所得税除数)-累计实际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19000元税所得税前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个人所得税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一、公式解读:
新个税公式解读
个人所税率预扣率表
二、案例解析
例1:某员工2019年每月应多少发工资为工资15000元,每月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3000元,1月实际份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3000-3000=4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40003%=120元
2月份: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多少额=150002-50002-30002-30002=8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80003%-120=120元
3月份: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3-50003-30003-30003=12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03%-120-120=120元
例2:某员工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为30000元,每月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3000元,
1月份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工资19000额:
1月份: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5000-3000-3000=19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190003%=570元
2月份: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2-50002-30002-30002=38税前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3800010%-2520-570=710元
3月份到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3-50003-30003-30003=57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57000交10%-2520-570-710=1900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