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注销律依据】
《公被司法》注销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办理因解散:
(一还能)公司办理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后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吗解怎么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被了怎么办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了解散;
(三吊销还能)因公怎么办司合并或者分立恢复需怎么营业执照要解散;
(四)依法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恢复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吗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后予以解散吊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