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系统的检验情公示况云南省。
三、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企业信息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要记入官网信用记官网录并在国家企云南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云南)企业信息公示;对公告后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内蒙古失信名单。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内蒙古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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