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委托加工水泥自2019产混凝土混凝土可以按简易计税吗?
问:自产混凝土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浆缴纳增值税,那么部分混凝土委托其他企业加少钱工,这部分可以按简易计税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浆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2019增值税: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税率57号)第二条规定,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多少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水泥依照3%征收率”。
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加工的混泥土,不少钱属于公司销售自产的混凝土,不可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施工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通自拌过自行购买水泥,委托混凝土公司加工混凝土的方法,不是一种“包赚不赔”自拌的筹划方法。或者说,企多少业应该分别测算直接采购混凝土方案和委托加工税率方案的成本,选择成本较低混凝土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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