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申报企业在4月15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浙江企业信用网的公示“浙江省系统信信息用管理示范企业公示申报系浙江信息系统统”,填报各项信息并国家上传各项资料,完成信用申报工作。
各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工作站对本市的全部申报企业进行信息核实、信用查询后,在申报系统中予公示以确认信息。浙江省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对确认的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初评工作主要按照《企业信用管理建设规范》核实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工作情况;按照《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评估认定指标体系》评价企业系统信用管理效应。企业初评合格后进入查询复审。复审工作重点考察企业信用管理的示官网范效应。复审后确定拟信息系统公布企业名单。拟公布的企业经公示官网后,本会认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示范查询企业”,浙江颁发证书,向社会公布。
申报企业应当国家以发挥信用企业管理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浙江“重要窗口”展示企业信用风采为目标,主动对照信全国用管理的标准与评价体系开展自我评估,积极参与公布活动。
申报企业应当指派本企业企业专人(一般为信用管理部门负责人信用)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国并确保报送工作及时性准确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