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说明书(20异常19)鄂0881行审25号》显示,今年8月6日,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广州花之语涉嫌传销一案中,查明涉传资金流入涉案金融账户,为防止被执行人移出转移和隐匿涉传资金,决定向钟祥市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资金,以及其利用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的账户资金予以冻结广州市。
钟祥市法院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广州市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异常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最终裁定:准予冻结被执行人广州市花之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移出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工商局平台的账户情况资情况金,以及其工商局利用金融机名录构和第三方支付说明平台转移名录的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