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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消防资质办理掌握政策(东莞落户政策)

刚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承接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 及抽查职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发布,自即日东莞落户起,东消防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职责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


另落户外,东莞市住建局还介绍了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范围和要求:

掌握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政策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东莞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资质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资质;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办理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特殊建设工程,应按规定向住建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消防审查、验收,属于简政强镇下放委托权限范围的项目,直接向属地镇街住建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二、其他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住建部门申报消防验政策收备案,住建部门按规定实施抽查。对于既有建筑改建工程(含室内外装修、建办理筑保温、用途变更),若既有建筑原来未办理消防验收或未取得合法产权的(或市相关部门保留使用意见掌握)的,不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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