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地址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股份有限公司载、误导公司性陈述或者杭州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杭州市带责任。
一、审议程序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 拟设立园林绿化分公司名称: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园林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2、 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3股份有限、 营业场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161号天马中心1号楼
4、 绿化经营范园林绿化围:(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5杭州、 分公司负责人:张昊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园林次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此次设立烟台分公司,主要目的为承接烟台市场业务,有利于公司在该地区的业务拓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股份有限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为了公司市场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地址的情形。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五、授权事项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其它绿化有关法律手杭州市续等。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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