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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账面上常见的两大涉税风险点(上篇)

一、固定资产方面——

固定资产:

1、将购买的固定资产账务上一次性计入费用:

①税法处理与会计处理混淆

②税法规定新购进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③一次性扣除仅是税收政策,会计上仍需按规定计提折旧

2、故意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当会计上确认的折旧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税前扣除的折旧金额需进行调整:

①会计上: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②税法上:《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

a、房屋、建筑物,为20年;

b、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c、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d、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传输工具,为4年;

e、电子设备,为3年。除规定可享受缩短折旧年限的情形为,按照以上年限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划分不清

a、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4、已经竣工决算在建工程,一直不转入固定资产


二、库存账实不符——

1、库存商品

①库存账面数跟仓库实物账实不符

主要表现有:亏库——账上有存货,仓库没有或者极少

涨库——账上没有存货,仓库里有

形成亏涨库的主要原因是买发票、两套账、虚列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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