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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自贡银行怎么查开户行(自贡市农业银行开户行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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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水电气和用地成本方面(共6项政策措施)


26.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严格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的政策。对日用气3万方以上的园区或新增用户,创造条件推进转供改直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已按上述政策执行。


受理单位:市发改委


受理人联系电话:束力8229368


27.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对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用户的销售电价按0.7886元/千瓦时执行,对1—10千伏用户按0.7736元/千瓦时执行,对35—110千伏用户按0.7586/千瓦时执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国网自贡供电公司)


国网自贡供电公司已按上述政策执行。


28.落实宾馆饭店、餐饮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国网自贡供电公司、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宾馆饭店、餐饮用电、用气已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用水将从2016年6月1日抄见量起执行。


29.实施小微工业企业厂房租赁补贴。对小微工业企业租赁生产厂房或其他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给予实际支付厂房租金50%的租赁补贴,单户企业不超过15万元。(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提供厂房租赁合同并附上现场生产经营图片。


4、申报截止日租金支付凭证及出租单位资金收款证明。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的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申报当月会计报表复印件,企业会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还须提供上年底年职工人数证明)


6、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复印件。


7、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的项目申请报告。


8、2016年自贡市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办理时限


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统一批次办理。


受理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受理地点: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30.支持盘活土地资产。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企业将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鼓励发展行业的,5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不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增加建设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一、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转产发展第三产业


(一)要件清单


1、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批复。


3、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票据,产业扶持政策的批准文件及已享受扶持的具体金额。


4、若该项目出让合同载有业态监管要求的,需监管部门出具业态监管审查建议意见。


5、住建部门下达调整用途的规划文件。


6、若属局部调整的,需要调整范围的勘界报告。


7、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若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二)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中介机构地价评估时间、市政府审批时间及土地使用权人解缴土地价款时间)


二、工业企业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鼓励发展行业


(一)报件清单


1、备案申请书。


4、经信部门审查意见。


5、若该项目出让合同载有业态监管要求的,需监管部门出具业态监管审查建议意见。


6、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若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二)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不改变用途增加容积率


将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方案报国土部门备案,用于项目验收。


受理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受理地点: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31.实施用地“租让结合”。鼓励企业对所需用地实行先租用后出让,租用期满后,经审查符合出让条件的,可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减少企业一次性投入。(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一、要件清单


1、区政府(管委会)委托书(含建议供地方式、年限等内容)。


2、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4、征地成本核算情况说明。


5、权属审查意见表。


6、征地批复。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交易及承租人缴纳租金时间)



降低用工成本方面(共1项政策措施)


32.对企业社保缴费给予政策支持。继续执行40%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政策和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政策;对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2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定岗位补贴。困难企业经申请批准,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中心)


一、对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


(一)要件清单


1.县(区、市)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证明。


2.稳定就业岗位的具体措施。


3.缓缴申请表。


4.缓缴养老保险费事项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的证明材料。


5. 上一年度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凭据(属钢铁、煤炭行业企业如以往年度存在欠缴,应提供欠费原因说明和制定清欠计划)。


(二)办理时限


10-15个工作日(不含收件、转件时间)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一)要件清单


1、降低缴存比例


⑴《申请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报告》。


⑵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同意降低缴存比例书面材料。


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⑷单位职工工资情况资料。


2、缓缴


⑴《申请暂时缓缴住房公积金报告》。


⑵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同意缓缴书面材料。


⑶单位停产和停发工资情况资料或市政府确认特困企业证明文件。


⑷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二)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中心


受理人联系电话:程伦义 8206211,梁奇森 8111923,蔡灵 8213538。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共4项政策措施)


33.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公布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中介机构收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已公布目录清单。


受理单位: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受理人联系电话:雷先燕 2104067,张云川 8229353。


34.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将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设立登记下放到四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一、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三照一码”


(一)要件清单


1.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二)办理时限


5个工作。


二、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下放区县局


(一)要件清单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市工商局


受理地点: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35.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对工业项目和鼓励类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实行包干制,按照每平方米20元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各种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非营利性养老、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免收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一、要件清单


(一)工业项目:


1、自贡市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减免申请表。


2、立项(备案、核准、审批)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建设用地批准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通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项目所在区县政府意见(收红头便函原件)。


6、经信委关于工业项目的确认意见(部分性质模糊项目)。


(二)鼓励类承接产业转移项目:


6、市投促局、市发改委认定意见。


(三)棚户区改造项目:


6、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意见(部分性质、面积等模糊项目)。


(四)非营利性养老、医疗机构项目:


6、养老、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是否属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确认意见(部分性质模糊项目)


二、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受理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36.发放小微工业企业服务补助券。对我市小微企业购买签约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融资策划、财税代理、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的,给予合同金额50%的资金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小型微型企业服务补助券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2015年12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2015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各类税种完税凭证复印件。


6.2015年12月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局公章)。


7.与签约服务机构签定的服务合同。


8.企业的有效支付凭证复印件。


9.服务项目完成情况说明。


办理时限: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统一批次办理。



支持创新和产业转型方面(共12项政策措施)


37.建立总规模20亿元的高端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型先导性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受理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受理人联系电话:黄珊 8105336


38.建立企业家奖励机制。对年度综合实力排名前10名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负责人2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受理单位:市经信委


受理人联系电话:车正德 8320826


39.建立科技人员奖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第一主研单位,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中国专利金奖的第一主研单位,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第一主研单位,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和专利奖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主研单位,市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对获得市科技进步奖和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一、要件清单:


1、 获奖单位(第一主研单位)提请科学技术奖励申请表。


2、国家、省、市政府印发的科技进步奖或专利奖奖励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受理地点: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40.推动企业提品质创品牌。对企业提品质、创品牌取得显著成绩的,除省上奖励政策外,市上予以相应奖励。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企业100万元、5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10万元;对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产品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经确认的,分别奖励企业25万元、10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四川省名牌产品的奖励企业5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5万元;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每件奖励企业10万元;对新认证为有机产品、绿色食品的,分别奖励企业5万元、3万元;对获得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示范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奖励经营管理单位5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奖励经营管理单位5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政府农工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一、自贡市对首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驰、著名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奖励申请。


2.国家工商总局对驰名商标认定文件、省工商局对著名商标认定文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市工商局对驰、著名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奖励文件。


(二)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二、 自贡市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3、开户行名称及账号(企业出具并盖有企业鲜章)。


4、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文件(收复印件)。


5、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受理单位:市质监局


受理地点: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三、自贡市对首次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的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对首次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的奖励申请表。


4、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的文件(收复印件)。


5、对首次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的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自贡市对首次被认定为四川名牌产品的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对首次被认定为四川名牌产品的奖励申请表。


4、首次被认定为四川名牌产品的文件(收复印件)。


5、对首次被认定为四川名牌产品的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自贡市对获得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的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对获得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的奖励申请表。


2、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申报单位出具并盖有企业鲜章)。


3、同意创建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的文件(收复印件)。


4、获得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的文件(收复印件)。


六、自贡市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奖励申请表。


2、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申报单位出具并盖有企业鲜章)。


3、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文件(收复印件)。


七、自贡市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奖励申请表。


2、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申报单位出具并盖有企业鲜章)。


3、关于同意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关于同意批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自贡市对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产品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经确认的企业的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对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产品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经确认的企业的奖励申请表.


4、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产品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经确认的企业的确认材料(收复印件)。


九、自贡市对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对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奖励申请表。


2、开户行名称及账号(企业出具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申请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对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自贡市对新获得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的,对新获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旅游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


2、2016年国家旅游局批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AAAAA级景区公告性文件,四川省旅发委AAAA级景区公告性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受理单位: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受理地点: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十一、自贡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奖励申请条件: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奖励申请表格。


3、申请奖励业主(或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开户行及账号。


(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市政府农工办


受理地点: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十二、自贡市有机产品认证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有机产品认证奖励申请条件: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有机产品认证奖励申请表格。


十三、自贡市绿色食品认证奖励政策


(一)要件清单:


1、绿色食品认证奖励申请条件:获得《绿色食品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绿色食品认证奖励申请表格。


41.建立企业创新平台升级奖补机制。对新申报评定为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设立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一、要件清单:


1、企业创新平台升级奖补资金申请表。


2、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市级中小企业研发机构批复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2.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在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100万元,专项用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信息化及“两化”融合发展项目补助。(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一、自贡市工业发展资金中技术改造项目


(一)要件清单:


1、各区、县(含高新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联合申报文件(附项目汇总表、项目现场核实意见)。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技术改造资金申请表、项目申报情况表)。


3、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投资核准(备案)文件。


5、银行出具的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项目需出具贷款银行的贷款承诺函。


6、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批复。


7、住建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8、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需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出具土地证。


9、按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评估的项目,需出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10、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11.统计部门已开始统计项目投资数据的证明材料。


12、项目支付凭证、施工照片等证明形象进度的材料。


13、企业关于项目及所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二)办理时限:


受理截止时限以通知时间为准;统一批次办理。


二、“两化融合”项目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两化融合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项目启动建设的证明材料或核准(备案)文件。


5、银行出具的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有贷款的项目需出具贷款银行的贷款承诺函。


6、按有关规定需进行环评或节能评估的项目,需出具项目环评批复或节能审查意见。


7、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8、截止申报日,两年内项目竣工的证明材料。


9、企业关于项目及所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二)办理时限


受理截止时限以文件通知为准,年底前一次性集中办理。


43.支持企业项目建设。对以民营企业为业主、政府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给予资金支持的项目,凡项目业主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部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受理单位:市发改委


受理人联系电话:王一 2306973


44.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有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科研成果在市内成功转化的,除省上补助外,市财政按企业购买研发服务合同交易额的5%给予后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一、要件清单:


1、企业购买职务科研成果补助申请表。


2、企业购买职务科研成果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所交易的职务科研成果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购买职务科研成果财务支付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购买的职务科研成果转化效益证明(该成果转化形成产品的销售合同及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45.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科研人员带项目和成果到各类载体创新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晋升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一、要件清单:


1、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申请表 (本人签名)。


2、离岗创新创业项目备案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开发形式、计划投入经费、明确创新创业意向和方式等(相关部门盖鲜章)。


3、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意见(盖鲜章)。


4、科研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离岗创新创业协议书(包括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离岗期间的人事关系、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


5、离岗创新创业人员花名册(主管部门盖章)。


(二)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收件、转件时间)


备注:各主管部门在备案同意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上属清单所列资料送市人社局备案,不含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核准时间。另外,离岗创新创业人员为六级(副县级)职员及其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等相关规定办理,办理结果抄送市人社局。


受理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点: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46.支持农业转型升级。在市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兴办劳动密集型农业小企业,支持返乡人员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村邮电商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农工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


一、自贡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流转土地补助


(一)要件清单: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流转土地补助申请条件:新流转土地的证明材料(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及汇总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流转土地补助申请表格。


3、申请业主(或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开户行及账号。


4、所在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对土地流转和生产经营情况的审核证明材料和乡镇出具的无生产、质量、生态、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公章)。


(二)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和市财政下达预算时间)。


二、自贡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办劳动密集型农业小企业贴息补助


(一)政策标准: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15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0日期间,兴办的劳动密集型农业小企业,按贷款额度的2%给予贴息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参照自府办发〔2015〕34号)。


(二)要件清单: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办劳动密集型农业小企业贴息补助申请条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贷款项目书、贷款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办劳动密集型农业小企业贴息补助申请表格。


3、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开户行及账号。


4、乡镇人民政府或区县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三)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和市财政下达预算时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办劳动密集型农业小企业贴息补助事项办理


三、自贡市四川省五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奖励


(一)政策标准:


对认定为四川省五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要件清单:


1、四川省五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奖励申请条件:省旅游局认定《四川省五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文件或公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2、四川省五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奖励申请表格。


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和市财政下达预算时间)。


四、自贡市四川省四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奖励


(一)政策标准:


对认定为四川省四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二)要件清单:


1、四川省四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奖励申请条件:省旅游局认定《四川省四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文件或公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2、四川省四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奖励申请表格。


五、自贡市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奖励


(一)政策标准:


对获得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项目资金。


(二)要件清单:


1、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请条件:获得农业部《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奖励申请表格。


3、申请奖励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开户行及账号。


受理人联系电话:黄毅 2405843


47.促进旅游业提升发展。支持自驾旅游示范基地、旅游厕所、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示范项目、景区智慧旅游和景区清洁饮水设施等项目建设,在省项目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市上给予30%的配套补助。(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一、自贡市旅游项目资金奖励


2、2016年国家旅游局批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AAAAA级景区公告性文件,四川省旅发委AAAA级景区公告性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二、自贡市旅游项目配套补助资金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旅游项目配套补助资金申请表。


2、自驾旅游示范基地、旅游厕所、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示范项目、景区智慧旅游和景区清洁饮水设施等项目建设获得省财政厅资金补助的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48.支持产业项目开竣工。对列入市重大项目年度计划的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按审核开工时间如期开工的,给予项目业主5—10万元补助;提前开工的,根据提前时间增加1—5万元补助;提前竣工的,根据提前时间给予1—5万元补助。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审核开工时间如期开工的,给予项目业主1—10万元奖励;如期建成并投产的,给予项目业主1—10万元奖励。工业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和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一、开工项目


(一)要件清单:


1、自贡市产业项目开竣工补助资金申请表。


2、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和各区、县(包括高新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补助资金的请示(收原件)。


3、项目业主出具的项目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收原件)。


4、项目业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通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5、项目建设施工合同、项目已完成投资凭证、施工付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现场施工图片。


二、竣工项目


4、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项目产品销售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竣工项目现场图片。


(二)办理时限:


每季度受理一批,统一于次季度第一个月11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方面(共2项政策措施)


49.增加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机会。引导采购单位在采购产品中优先考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产品的采购应占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按照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价格扣除属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范畴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将该政策写入采购文件,即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按照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按照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联合体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供应商只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小、微型企业产品声明或联合体协议,就可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受理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人联系电话:彭世丽 2110917、刘罡 8126300


50.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三大活动的企业,在享受省上场地租赁费用补贴政策外,市上对交通费、货物托运费、人员差旅费实行包干补贴,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7000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一、要件清单:


1、企业拓展市场活动费用补助申请表;


2、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及产品介绍;食品安全承诺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3、现场销售情况说明或签约、意向协议情况复印件;


4、企业现场展会图片。


5、省、市参展文件。


二、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受理单位:市商务局


受理地点: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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