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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银行开户有什么优惠(瑞丰银行开户银行查询)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剑智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06.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验,出具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余额及储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措施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中部分现金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及瑞丰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


2021年4月9日,保荐机构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说明


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羊山村变更至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齐贤区块,公司已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绍兴市柯桥区工业项目用地预约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前述地块并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


2021年2月5日,保荐机构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原实施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羊山村地块”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033.74万元,因该地块拆迁公司已收到拆迁补偿款17,904.25元(存入公司一般户),相关产权证及地上在建工程已移交给相关部门,并且已结清相关拆迁费用。公司将上述拆迁补偿款扣除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和拆迁费用合计7,013.83万元后的净额10,890.41万元转入资产处置收益。


2021年度,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重新购买土地并在“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齐贤区块”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建设,已投入募集资金362.58万元。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说明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4月。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26日,保荐机构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越剑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越剑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一)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3095 公司简称:越剑智能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60%。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纺织专用设备制造(C355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隶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细分为纺织机械行业。纺织机械是我国实现纺织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点,是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的行业。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调查数据,报告期内,纺织行业景气度持续位于扩张区间。2021年四个季度,纺织行业景气指数持续处于50以上的扩张区间,最高值为二季度65.4,最低为一季度57.1。四季度,在消费市场持续恢复、限电限产影响缓解等因素推动下,纺织行业景气指数由三季度的58.7提升至62.3,为2018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表明随着疫情防控和产销形势恢复稳定,企业经营信心总体改善,行业经济恢复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纺织业和化纤业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5%和84.5%,但较2020年分别提高6.4和4个百分点。2021年,纺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增速较2020年回升7个百分点,以2019年为基期计算(下同),两年平均增长0.8%,行业生产规模超过疫情前水平。产业链超六成环节生产实现平稳增长,化纤、产业用、家纺、纺机等行业两年平均实现正增长。


2021年,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带动消费潜力稳定释放,纺织品服装内需市场克服疫情散发、极端天气等短期因素冲击,在国家保民生、促消费良好政策环境以及各类假日消费拉动下,呈现持续恢复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7%,增速较2020年回升19.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2.6%;线上消费对内需市场仍发挥较强拉动作用,全国网上穿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8.3%,增速较2020年提高2.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7%。(资料来源: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业经济研究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纺织机械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加弹机系列、空气包覆丝机系列、经编机系列及剑杆织机系列,其中加弹机和空气包覆丝机属于化纤机械,经编机属于针织机械,剑杆织机属于织造机械。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分为普通采购、外协采购、委外加工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公司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在生产的组织上,公司对于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生产模式。


对于加弹机系列产品及空气包覆丝机系列产品,公司采取“零件备货、上门安装”的模式,即公司采用普通采购、外协采购、自主加工、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主要机型的通用零部件进行备货,当接到销售订单时,公司检查仓库已备货的零件,对库存不足的零部件组织对外采购和加工。在获取所有整机所需的零部件后,装配车间进行组装,将其组装成方便运输的组件并进行包装。公司将所有组件打包运输至客户生产车间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后即完成整个生产过程。


对于剑杆织机及经编机,由于其体型较小方便运输,公司采取“零件备货、组装销售”的模式,其零件备货模式与加弹机系列产品及空气包覆丝机系列产品相同。在接到销售订单后,公司组织采购、加工未备货的零部件,在公司内部组装成整机并调试完毕即完成整个生产过程。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公司销售部统一负责国内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采用业务员区域负责制,由该区域办事处的销售人员直接负责客户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在与新客户建立销售关系后,协调生产部门进行生产、安装、调试。公司售后服务以销售经理为主导,由其收集更新客户的反馈信息及需求,由生产部联络并组织公司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更新、升级等售后服务工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55,020.79万元,同比增长 109.82%;利润总额37,485.31 万元,同比增长16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393.62万元,同比增长162.20%。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 335,323.4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24.78%;负债总额 111,847.24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50.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3,440.75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15.0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936,180.39元。公司母公司2021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为447,857,002.92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347,759,776.17元,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16,136,003.25元,扣除2021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66,00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3,480,775.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拟定的分配预案,公司将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及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00万元及35万元。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上述定价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在过往服务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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