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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增值税加计抵减项只填附表吗(加计抵减之前未抵减的可以一并抵减吗,申报表怎么填写)


问:企业办理的雇主责任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52号 )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企业职工出差乘飞机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某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假设2019年6月其在某酒店召开产品推广会,取得酒店开具的住宿费、餐费和场地租赁费三张专用发票,请问三项费用的进项税额都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吗?


答:39号公告规定第七条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规定,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该例中,纳税人取得住宿费和场地租赁费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取得餐费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问: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哪几张表?


答: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进行了简化,自2019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即申报表主表和附列资料(一)、(二)、(三)、(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不再需要填报。


问:买机票买的保险可以抵扣进项税吗?是按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燃油附加费)÷(1 9%)×9%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购买的航空意外保险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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