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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的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相同)


从价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从价计征公式: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征公式: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怎样计算消费税税额?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额


一、消费税是"价内"税. 某应税产品售价为117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 应纳消费税税额=117/1.17*10%=10元.增值税和消费税最大的区别是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本例中销售收入只有100元(117/1.17).消费税是用100元*税率计算的.


二、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综上所述,大家看完了从价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的介绍,不知道对这个问题消化吸收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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