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公安
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何为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是指为他人开具、为自己开具或者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为单位行为的,单位承担进项税额转出、滞纳金、罚款、罚金和没收财产。如果构成犯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抓 捕 归 案
8月
泽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辗转江西、安徽、江苏三省多个地市
克服高温天气
行程近4000公里
收集固定相关证据认真研判分析
用时20余天
查实犯罪嫌疑人熊某某、金某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经依法传唤并讯问
犯罪嫌疑人熊某某、金某某
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犯 罪 经 过
2015年12月18日
犯罪嫌疑人熊某某、金某某
为牟取利益
以非法抵扣进项税款为目的
在明知本公司与某公司
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
虚构货物购销资金流
虚构货物交易
通过一王姓男子
以票面金额6%的价格
购买某公司开具的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0支
价税合计111.82万元
并将该10支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申报抵扣
目前
犯罪嫌疑人熊某某、金某某
被依法取保候审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核中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