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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税收筹划节税费用(⺼睡Е煦旌阭迵誹阭﹜阭彶喉赫)


一、税收筹划的涵义


(一)国内理论界对税收筹划概念的表述“税收筹划”这一概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定论,《辞典》和《辞海》中均没有相对应的解释,只有1996年版《现代汉语词典》有“筹划”一词,所以目前尚难以从词典和教科书中找到很权威或者很全面的解释,税收筹划这一概念仅仅能从专家和研究人员的专著中进行研读。



迈伦·斯科尔斯等编,中山大学张雁翎主译《税收与企业战略》,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美国目前流行的MBA教材《税收与企业战略》是这样阐述有效税收筹划的:有效税收筹划要求筹划者考虑拟进行的交易,对交易各方的含义。即税收筹划要考虑所有的契约方;有效税收筹划要求筹划者在进行投资和融资决筹时,不仅仅考虑显性税收(直接支付给税务当局的税收),还要考虑隐形税收(有税收优惠的投资以取得较低税前收益率的形式间接支付非税务当局的税收);有效税收筹划要求筹划者认识到,税收仅仅是众多经营成本中的一种,在筹划过程中必须考虑所有成本:要实施某些被提议的税收筹划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商业重组成本。


以上几种关于税收筹划的表述都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税收筹划的本质,但各有侧重之点,都不够全面。归纳目前流行的各种观点,结合我国的国情,本课程将税收筹划的概念表述为: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站在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选择最优涉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以实现企业价值或者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一种企业涉税管理活动。这个概念说明了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收筹划企业的一种战略管理活动;税收筹划是贯穿企业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并且税收风险是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节税:即是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节约,是税收筹划的另一种委婉表述。


避税:指纳税人以合法手段减少应纳税额,通常含有贬义。


涉税零风险:指通过企业或个人理财中的税务安排,降低因财务制度设计不当或账务混乱而造成的增加税收负担或遭受税务处罚的风险。


税收屏蔽:利用可以导致在特定环境或特定条件下,能够实现少纳税款的复杂的国内或国际立法,通过事先的巧妙安排,而实现整体税负降低的一种税收筹划行为。


税收挡板:意指税收筹划相当于在纳税主体与征税主体之间构建了一个挡板或盾牌。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的比较分析


1.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的内涵


(1)偷税(Tax Dodging) 逃税(Tax Evasion)


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许多国家对偷税也有与我国大体相同的法律规定。大多数国家把纳税人因疏忽而没有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也包括在偷税的概念之中。疏忽的行为与有意识的行为之间的差别在大多数税收管辖区并不特别重要,而只就其行为的税务后果在法律上作出相应的处理。


(2)避税(Tax Avoidance)


中性定义: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合法手段减轻纳税义务的行为。


新定义:避税指纳税人通过人为安排,利用税法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上述“税法漏洞”是指由各种原因造成税法规定有遗漏或规定不完善之处;“税法特例”是指规范的税法中,因政策等需要而对某种特殊情况所作出的某种不规范规定;“税法缺陷”是指税法规定存在错误之处。全球大约有43个避税天堂:贝里斯、英属开曼群岛、荷属阿鲁巴、瑙鲁、莫里西斯、新加坡、卢森堡、瑞士、列支敦斯登、英属泽西岛、英属维京群岛等等。2008年9月3日凤凰网发表的陈文茜文章披露:在全球43个避税天堂中,陈水扁已经使用了14个。


案例:


汇源果汁2008年9月3日公告称,荷银将代表可口可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约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


团有限公司股本中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可口可乐提出的每股现金作价12.2港元。中国商务部2009年3月18日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据悉,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汇源果汁(HK1886)


公司总部: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十五号置地广场公爵大厦33楼


注册办事处:Scotia Centre,4th Floor,P.O.Box 2804,GeorgeTown,Grand Cayman,Cayman Islands


2009年4月3日,作为G20伦敦峰会公告中的一项,OECD公布了避税港的名单,将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纳闽岛、菲律宾和乌拉圭拉入了黑名单。OECD称这些国家和地区拒绝按照国际通行税务准则交换信息。根据G20峰会与会领导人的意见,这四个国家将迎来严厉的制裁措施。


OECD还公布了其他38个灰色地区,这些地区尽管承诺按照国际通行税务准则交换信息,但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这些地区包括比利时、文莱、智利、荷属安地列斯、直布罗陀、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新加坡、瑞士以及包括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等地区。


OECD还列出了40个白名单国家和地区,这些地区完全执行了国际通行税务准则,包括英国、中国(特别行政区除外)、法国、德国、俄罗斯和美国。


在G20会议上,布朗表示,领导人一致同意对避税港采取措施,并表示,银行保密的规定也将逐步得到改变。列支敦士登和瑞士作为目前银行保密最严格的国家也表示,将逐步适应本次峰会上作出的决议。


G20峰会与会领导人一致同意,将来对那些拒绝交换税务信息的国家和地区可能采取强硬的制裁措施—包括撤回IMF和世行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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