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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免收城市配套费(人防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为深化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全市疏解腾退地下空间再利用工作有序开展,北京市人防办制定《腾退地下空间管理和使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文件提出,鼓励利用老旧小区腾退地下空间用于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及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征求意见稿提出,腾退地下空间相对集中于中心城区,要针对核心区保护性更新和中心城区减量提质发展的特点,统筹利用腾退地下空间。要将腾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结合起来,要根据本区域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实际,梳理适宜需求,挖掘腾退地下空间利用的潜力。例如,结合韧性城市建设,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安全教育场所等;结合城市更新中历史和文脉传承,设置博物馆、村(街)史馆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利用腾退地下空间要加强区域统筹,以街区为基础组织开展再利用工作,与“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建设相结合,利用腾退地下空间补充完善街区服务功能。


结合城市更新中的老旧小区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可同步对腾退地下空间进行提升改造。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利用老旧小区腾退地下空间用于仓储、便民店、物流自助终端、家政等便民商业服务网点,以及文体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宣教基地、中控机房、物业办公、养老服务等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利用人防工程设置非经营性项目,拟免收人防工程使用费;利用人防工程设立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可以减免人防工程使用费。


根据征求意见稿,腾退地下空间要坚持依法依规使用。实际使用人应取得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同意或人防工程使用权,再利用项目需遵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规定》等政策规定。属地街道、乡镇要加强巡查检查,各区人防、住建、房管以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属地落实安全责任,规范安全使用地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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