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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进项税上市公司(暂估成本要暂估进项税吗)

白条可不可以入账?如果你问10个会计人员,估计至少有7个人会跟你说:


开什么玩笑,白条怎么可以入账!


还有2个人会偷偷告诉你:


可以入账,但是入的是内账!


剩下1个人会跟你说:


要看情况!


那白条究竟能不能入账?最后那个人说的看情况是看什么情况?这个问题其实隐藏着很多会计人员的一个大大的误区,搞清楚了这个误区,你自然就知道,白条能不能入账了。



这个误区就是会计做账时,完全按照税法的要求在做账。


税法上说要发票才能认证抵扣、税前扣除,那么没有发票就不做账。


税法上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那就按20年折旧。


税法上咋说,就咋做账,依照税法来做账,税法上不承认的,就不做账。


这其实是一个大大的误区。


会计做账的依据应该是什么?是会计准则,相信大家学会计学原理时,都学了这个。但是为什么做账的时候就不记得会计准则了呢?


你可以去翻翻会计准则,有没有一条写了没有发票就不能入账的?我可以说,你找不到一条写了这个的。会计上对于成本费用的判断是企业真实发生的,而不是开了发票的。



在会计准则里,发票只是证明企业业务真实性的证据之一,注意,是之一,不是唯一。


要记住,会计做账的依据是会计准则或者会计制度,从来就不是税收规则,这个一定不要混淆了。


很多会计人员就是在这点上混淆了,搞不清楚情况,所以对于白条可不可以入账的问题,才会出现这么大的分歧。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



也就是说发生了经济业务,就必须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账务要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情况。


为了准备会议,你在路边摊点买了水果,摊主是不会给你开发票的。


办公室锁坏了,你找了开锁的来,将锁换了,也可能没有发票。


这些经济业务是不是真实发生的?是的,有没有发票,没有,那要不要入账呢?根据会计准则,是要入账的,这是毫无疑问的。


那有同学就会问了,我按会计准则入账了,税法上不承认怎么办?


尽管申报税款的数据是来源于账务,但是并不是全部都按照账面数据填写的,如果你做过或经历过汇算清缴,就会知道,所得税最终的缴税结果是要在公司账面报表的基础上,进行一系列的调整的。


白条入账,税法上不承认,那就做调整。



征税系统设计时,本来就考虑了税法上的要求与入账要求不一致的情形,所以才会有调整事项。要不然,就直接按照财务账面缴税了。


当然,有些同学也明白,白条也可以入账,也知道要做调整,但是为了省事,要么就对白条部分,要求业务人员去找替票入账,要么入账了也不调整,等查到了再说,对于这两种行为,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


税法上对于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同样是要求真实发生的,只有一张替票,可能无法充分证明真实性,进而税务人员不会认可,而为了将替票的业务做真实,公司就不得不补充其他很多材料,也就是为了一个谎言,你不得不再用10个谎言去弥补,如果被发现了,还是无法在税法上得到认可。



其次,如果白条入账了,你不作调整,心里想着,税务局查到了再说,那你自己要做好心里准备,什么心里准备,就是被查到了,进行税务处罚的心里准备。


我们要清楚,缴税是公司的义务,而且是公司应该主动的按照税法的规定交税,而不是公司根据税务局的要求交税,这个一定要区别清楚。所以白条入账,没有调整,导致少缴税了,那是公司的责任,除了补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要交罚款的。


好了,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清楚了,在入账方面,我们的依据是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只要是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就算是白条,也要入账。



其次,如果税法上不认可,处理方式就是在申报税款时进行调整。


最后,税法上对于白条并不是全部都不认可,我们再展开来说一下税法上对于白条的处理方法。


我们将白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应的发票一直无法取得,第二种是,对应的发票只是暂时无法取得。


先说增值税方面,对于一直无法取得发票的白条,增值税上是肯定无法抵扣的,因为增值税是凭票抵扣的,对于暂时无法取得发票的业务,可以暂估入账,暂估时不暂估进项税,等到取得发票时,再进行进项税的入账和勾选认证即可。


其次我们来看所得税上的规定。


所得税上面,我们主要依据的是2018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大家可以去看看这个办法。


我们这里就直接说结论了。



对于从个人经营者或者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那里买的东西或服务,金额在500元以内的,可以凭内部凭证作为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内部凭证要记录的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


也就是说符合这个条件的白条,只要有内部凭证证明事项发生真实性,没有发票,在所得税上也是认可的,也可以税前扣除。


那不属于这种情况的,一般是要凭发票做税前扣除,没有发票,那就要做调整。


对于只是暂时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如果是在汇算清缴前取得了发票,那么是可以正常做税前扣除的,如果在汇算清缴被税务局发现了,那么需要税务局告诉企业的60天内,取得发票,超过60天的话,取得了发票也无法税前扣除,而且还可能会要交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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