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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8号文件(2011年民事诉讼法第108条)





龙湖片区怡海小学已与2019年秋季正式开学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地(使用、划拨)批件


青政地字[2011] 128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西部白沙河


区域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并


纳入国有储备的批复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你局青土资房审发(土字)[2011] 108号文件及附件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西部白沙河区域,面积为496146平方米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并纳入国有储备。




附件:核定用地图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批复


抄送:城阳区政府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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