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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部门征收(陕西省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税务部门实际按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税务部门实际按1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税务部门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据悉,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占到全省纳税主体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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