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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表述不正确)

案例


纳税人:


税务工作人员:


纳税人你好,是否收到款项或是否开具发票并非收入确认的必要条件,有些企业应该确认收入而未确认收入进行申报纳税,这就是滞后销售的一种表现。


定义


今年的纳税评估中,部分纳税人遇到了和该纳税人一样的困惑。所谓滞后销售,是指按税法规定应在当期确认并进行纳税申报的应税销售收入,拖延滞后确认并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就好比纳税申报中的拖延症,今天就请跟随小编一起,学习一下有关滞后销售的相关知识,一起克服这个拖延症吧!


那么,滞后销售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小编经过研究发现,一旦被税务机关确认为延迟确认销售,不仅需要补缴原金额的增值税,还要根据该笔税款所属申报期加收滞纳金。而且,补交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会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在补交增值税及滞纳金的同时还需要一并补交企业所得税,确实有些得不偿失。


那么,应如何避免滞后销售的情况,做到按时纳税申报呢?小编查阅了增值税相关政策,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表。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表



提醒


从税收的角度来看,滞后销售不仅会导致延期确认销售金额及纳税申报,产生一定的滞纳金,还可能引发延迟缴纳税款、调节当期利润的嫌疑,对企业的正常缴税及经营都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按时进行纳税申报,计提相关税金,不违反税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相关规定。


Tips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管理,帮助企业完成自查与账务调整,减少涉税风险的一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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