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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127号文可能松绑(国土资源部127号文设施农用地)


建立“容缺受理审查”机制


8月6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百个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明确关键环节审查要求、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完善配套政策和系统建设等4大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一方面,着力解决制约用地审批效率的难点堵点问题,将历史违法用地处置情况彻底与项目用地报批“松绑”;另一方面,优化用地审查要求,为保障急需动工建设的重大项目,纳入清单的项目先行用地规模可超过用地预审控制规模的20%。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容缺受理审查”机制,在符合必要条件和主要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允许边审查、边补材料,实行并行办理,压缩审批时间。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林安介绍,“双百”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完成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北延线(清远至省职教城段)、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扩建项目等18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正在审查5宗;完成黄茅海跨海通道工程(珠海段)、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广州段)、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广州段)等22宗项目用地报批,正在审查34宗;完成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广州段、东莞段)、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清远至省职教城段、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共4宗项目先行用地;完成深圳机场三跑道等14宗项目的用海审批,正在审查4宗;完成赣州至深圳铁路等56宗项目的用林审批,正在审查3宗。


跨省域购水田指标1.5万亩


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加强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实现资源优先向重大项目集聚。在全国率先预下达各市50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保障重大项目国土空间需求。实行“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和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所需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其他项目指导各市通过盘活和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挣得用地指标予以保障。


针对耕地和水田指标紧缺的“卡脖子”问题,在加快推进全省水田垦造工作的同时,广东主动向国家申请跨省域购买水田指标1.5万亩,多途径保障重大项目水田指标需求。


以承接国家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为契机,我省也在推动重大项目严审、快审、廉审。5月11日,省自然资源厅率先印发《广东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广东成为全国8个试点省(市)中第一个报请自然资源部备案、第一批通过备案、一次性通过备案、第一个正式印发实施的试点省份。


截至10月底,广东共批准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48宗,面积11.19万亩,同比增长111%;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委托授权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和市政府批准)798宗,面积23.04万亩,同比增长6.35%;批准用海204宗,面积14万亩,同比增长243%;批准林地1442宗,面积12.36万亩,同比增长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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