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按照《石家庄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困难职工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8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总工会召开2021年困难职工审核认定工作部署会议,各街道总工会、系统工会、区直属基层工会约40余人参加会议。
随后,困难职工保障部负责人贠利侠详细解读了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职工的具体认定标准及建档规范等事项。
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认定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通知》以及市总有关文件要求,今年的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如下:
深度困难职工:是指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66元)的职工家庭。
相对困难职工:是指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1532元)的职工家庭。
意外致困职工: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1915元)的职工家庭。
符合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困难职工建档条件,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且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原则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可纳入相对应帮扶范围;居住在独立矿区、企业集中生活区的离退休人员、病退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纳入相对应帮扶范围;因公牺牲干部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可纳入相对应范围。
此次困难职工审核认定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如有申请以上相对应困难职工的意愿,请职工本人到所在单位工会递交个人申请,各基层工会负责人会详细解答困难职工具体认定标准和建档条件。(张力敏 贠利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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