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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21)

XX集团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指导意见


目 录




一、总则


1目的


2总体原则


3适用范围


4更新和维护


5内控管理信息系统


二、企业内控手册编制内容简述内部控制


1控制目标


2风险清单


3公司层面控制


4业务层面控制


5权限指引


6附则


附录1:控制目标内容指导


附录2:风险清单内容指导


附录3:公司层面控制内容的指导


附录4:业务层面控制内容的指导


附录5:信息系统应用控制内容指导


附录6:权限指引内容指导


附录7: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内容指导


附录8:不相容岗位清单内容指导


附录9:XX企业名称、简称、拼音代码对照表




一、 一、总则

1 1目的

根据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结合内部控制运行及内、外部各类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境内外监管有关要求,商业企改和法律部组织对总部、企业内控手册进行修订。


为指导企业根据2021版企业内控手册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内控实施细则,特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指导意见(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 2总体原则

2.1 本年度修订,针对境内企业全面实施财务共享,以业务为主线、以风险为导向,结合内外部检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内控手册各部分内容进行完善。企业版内控流程全部转换为风险控制矩阵。


2.2 总部直属研究院、油品销售公司、共享服务中心在随同总部内控手册修订完成风险控制矩阵的基础上,按照自身管理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实施细则。


2.3 为满足外部监管要求,总部内控手册分为“集团公司总部内控手册”和“股份公司总部内控手册”。各企业按照上市、未上市一体化管控要求,编制一套内控实施细则,无需拆分。


2.4 企业承担本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和维护的职责,拥有本单位银行内控实施细则的修订权限。各企业根据本指导意见,按照企业内控手册的体例架构,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目标、风险及其管控情况,履行内控实施细则设计、修订的职责。


2 3适用范围

3.1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及所属代管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各企业根据本指导意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手册》的体例架构,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目标、风险及其管控情况,编制本企业内控手册或内控实施细则。


3.2 境内子公司


3.2.1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直属全资子公司,按照本指导意见视同分公司编制实施细则,并由本企业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公司直属控股子公司,应参照《企业内部控制手册》和本指导意见,结合自身特点,按照“业务必须覆盖内部控制手册中对应的所有规定内容,权限比照分公司”的原则,制定本公司内控手册,履行内部指引审批程序后发布实施。


3.2.2企业所属子公司


企业应将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含委托代管)纳入本企业内控工作范围,原则上按照《公司法》将其作为独立法人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自身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检查其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作为本企业内控检查评价的组成部分。


企业所属全资子公司(含委托代管)应视同下属分公司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手册》和本企业实施细则,并与所属分公司按相同标准接受检查。


3.3境外公司


境外公司包括境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驻外机构。


3.3.1境外公司应在不违反境外公司所在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参照《企业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对于新收购的境外公司,可给予相应调整的过渡期,过渡期原则上为交割日后12个月。过渡期后,境外公司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手册》制定实施细则。


3.3.2境外公司实施细则按管理层级报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3.3.3涉及重大控制活动的境外公司,原则上应在其实施细则中涵盖相关业务。重大控制活动至少应包括重大投资、财务报告、财务对账、融资、担保业务、对外捐赠及重大损失处理等。


3.3.4境外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内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内控检查评价计划,开展内控自查测试,配合公司内外部各种检查。发现内控缺陷的,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按管理层级向主管部门提交内控检查测试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告。


3.3.5境外公司未经集团公司授权,不得从指引事股票、债券、房地产、期货、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


3.4合资、合作公司


3.4.1合资、合作公司应按照正当、合理的框架以及合理、科学、公认的原则,与合资、合作方商议讨论后,参考《企业内部控制手册》编制内控制度。


3.4.2合资、合作公司内部控制的内容不能违反合资、合作合同的相关规定,且不能与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冲突。


3.4.3合资、合作公司应开展内部控制自查测试,配合公司内外部各种检查。发现内控缺陷的,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向我方内控管理部门提交内控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告。


3.5 其他说明事项


3.5.1石油工程公司、炼化工程公司、石化机械公司、油品销售公司等各专业公司,应根据本指导2021意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手册》的体例架构,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目标、风险及其管控情况,修订或制定本公司内部控制手册,或组织下属单位修订或制定内控实施细则。


3.5.2经营规模较小、业务单一、风险较低的单位,可以结合自身管控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内控制度或规定等,例如可以只编制权限指引,针对关键业务编制内控流程,也可将内控要求融入内部管理制度等。


3 4更新和维护

4.1企业内控手册/内控实施细则,由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更新与维护,正式发布时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程序。


4.2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部门根据总部对内控手册的更新要求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通过内控管理信息系统,适时对本单位实施细则进行更新与维护。


4.20213对于总部对内部控制措施以及相关要求进行追加或适时调整的内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下发补充、修订完善,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4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内控手册/内控实施细则纸质及电子文档的管理,做好发放、保存等工作。


4 5内控管理信息系统

5.1企业内部控制日常工作应当通过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开内部控制展。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部门须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确保系统正常上线运行。


5.2由于自身原因不实银行施内控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该企业内控管理部门应当向企业和法律部提出申请。经企改和法律部审批同意后,做好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运行有效性自查测试工作,至少每季度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等,报告企改和法律部。


5.3新设立的单位,需填写《中国石化内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申请单》,由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企改和法律部。经企改和法律部审批同意,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初始化相关要求,梳理本单位组织机构、人员、内控手册/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在商业系统中进行维护。


二、2021企业内控手册编制内容简述

本部分内容介绍企业如何修订内控实施细则。


企业内控实施细则各部分应包括的整体内容介绍,请参照附录部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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