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
加计抵减又出新政策!
讲新政之前咱们一起来简单回忆下
啥是加计抵减?
简单来说就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促进企业降低税负,让企业轻装前行。
接下来讲讲新政,
欢迎财税﹝2019﹞87号公告闪亮登场。
新政财税﹝2019﹞87号公告同比39号公告有啥不同?不同点
不同一:享受主体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不同二: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加计抵减比例由10%提升至15%。
不同三:适用加计抵减15%的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
不同四:虽然两项政策的执行截至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但87号公告是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听听今天的小课堂吧~↓↓↓
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好了!
今天的小课堂就上到这里,
你学会了吗?
来源:重庆税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