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未按照按期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时间代未按所得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首次发生下列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个人所得税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申报实施细则等有经营所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经营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资料按期。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经营所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总经营结
在疫情期间,企业因停产、停所得业未按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如符合以下两条之一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时间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申报;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个人所得税款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