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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怎么办理(上海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流程)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


生产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研究、开发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自有实验室解决方案和实验室技术的转让;实验室内部设计与制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销售自产产品;零售和维修仪器仪表;零售计算机及实验室管理软件和仪器仪表的应用软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生产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上海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研究、开发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I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有实验室解决方案和实验室技术的转让;实验室内部设计与制作;技术咨询松江、技术服务;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销售自产产品;零售和维修仪器公司仪表;零售计算机及实验室管理软件和仪器仪表的应用软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拟对《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变更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本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对暂时经营范围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流程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程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其他上网文件


1、《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 2021年 9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6、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于浩、邹思佳


2、联系电话:010-8049270公司9


3、传真:010-80486450-8501


4、邮箱:zqtzb@labtechgroup.com


5、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邮政编码:101312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办理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同意对《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公司章程》上海,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松江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办理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怎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下,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莱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将与该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除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向该公司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基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莱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中的4,000.00万元人民币向上海莱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怎么办实施,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分期拨付资金。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董事会同意上海莱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在该公司注册成立后与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经审议,基于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莱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推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需要,结合该全资子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全资子公司购买地处上海市松江区启迪漕河泾(中山)科技园内的房产,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符合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符合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工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东怎么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议召集公怎么办司全体股东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莱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以下简称“莱伯泰科上海”)拟购买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199号22幢4、5层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697.98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24,111,316.00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标的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沪(2020)松字不动产权第048690号),本次交易尚需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最终能否成功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上海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需要,结合莱伯泰科上海的长期发展规划,莱伯泰科上海拟向启迪漕河泾(上海)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199号22幢4、5层房产,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标的房产建筑面积为1,697.98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24,111,316.00元。购买该标的房产是为实施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需要,因此上述莱伯泰科上海拟购买标的房产的全部资金来源于该公司的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公司内部程序


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启迪漕河泾(上海)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安红平


4、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创路68号23幢208室


7、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明南路85号2幢12层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咨经营范围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新城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启迪(北京)科技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变更资比例50%。


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199号22幢4、5层” 房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697.98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24,111,316.00元。本次交易标的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研发总部通用类),莱伯泰科上海购买标的房产拟用于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交易标的已由启迪漕河泾(上海)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抵押,债务履行期限至2023年11月22日。启迪漕河泾(上海)开发有限公司已承诺在2022年5月前办理完毕相应解押手续(不影响公司将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产权证书)。除上述内容外,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考标的房产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与启迪漕河泾(上海)开发有限公司拟定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卖方):启迪漕河泾(上海)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方):莱伯泰科上海


(二)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4,111,316.00元。


(三)合同生效


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士与出卖方协商交易具体条款并签署相关购买合同。


六、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等情形,莱伯泰科上海拟购置标的房产是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没有出租或出售的计划。本次购置房产无其他相关安排。


七、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房产地处上海市松江区启迪漕河泾(中山)科技园内。作为清华大学与上海市“市校合作”项目,启迪漕河泾(中山)科技园拟在松江打造一个百万平方米的创新创业示范区,积极推动前沿科技成果转化,致力于松江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建设,打造成为G60科创走廊的动力引擎。该区域科技企业云集,且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有助于公司吸引和稳定发展人才队伍,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公司能够持续稳定地长期发展。


八、风险提示


标的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沪(2020)松字不动产权第048690号),但交易对方尚需完成解押手续,以及本次交易尚需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最终能否成功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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