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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化妆品的,进口化妆品生产日期查询



监管趋严之下,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品或是“水货”,对化妆品店来说,将是一件得不的偿失的事。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一则对化妆品店的处罚公告引起了行业内的关注。



公告显示,2021年6月至11月,当事人因在北京市朝阳区某经营场所销售的安热沙倍润防晒啫喱亲肤型包装上无中文标签,而被罚款1万元,并被没收了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据悉,该产品为当事人于2021年5月通过微信从个人购入,共2瓶,进价为104元/瓶。2021年10月,当事人售出安热沙倍润防晒啫喱亲肤型1瓶,售价110元/瓶。



经执法人员问查得知,当事人购进该产品时未查验该产品注查询册情况及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也未能提供该产品的进口批文及商检报告。同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也未查询到该产品相关的注册信息。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的相关规定、第六十八条以及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被罚款1万元,并被没收了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事实上,自从2021年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后,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实体店的监管。因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不合格而被处罚的信息不再少数。



除了这家北京的店铺被申报处罚外,2021年年底,襄阳市樊城区歌莉斯兰美容院也因涉嫌销售使用无中文标识化妆品而被处罚。其形成处罚书显示,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使用无中文标识化妆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仅是实体店,当当事人通过线上销售违反法规的无中文标签产品时,也将同样面进口临重罚。



2021年8月,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高达100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更是值得行业警醒。



据锡梁市监处字(2021)第 002化妆品47 号显示,2021 年 3 月 4 日,有消费者反映其在江苏京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京网)经营的有赞微商城店铺“萌芽美妆”店内,购买的进口隔离乳无中文标签。之后,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江苏京网主要通过有赞微商城店铺、淘宝网店、微信朋友圈3种渠道进行化妆品销售。被查处时,该公司的仓库内有大量待售的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品牌涉及倩碧、雅诗兰黛、欧莱雅、兰蔻、科颜氏、圣罗兰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相关部门判定江苏京网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等,数罚累计共1005817.6元。



此外,近日,古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第三分公司因未及时清理无中文标签的产品,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000元。



据了解,相关部门在检查当事人仓库时发现,一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其中文品名为古驰罪爱女士淡香氛,生产企业是科蒂有限公司,境内责任人为科蒂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中文标签在运输过程中遗失,当事人未对上述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进行及时清理,仍在仓库放置待售。当事人所售商品均由上海总部统一配送,其进货上述生产进口化妆品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进货台账。





因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未实际对外销售,因此无违法所得,在扣的上述经过备案的无中文标签香水的货值金额为116日期0元。经查询,当事人以前未有过相同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在过去的一年中,类似此种因中文标签问题而被罚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不在少数,值得行业重视与深思。在法规趋严的大环境下,不论是生产还是销售,责任主体都要做到严谨细致,为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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