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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虚假公司注册(襄阳两大公司坑骗血汗钱)



为进一步打公司注册消梁先生的担忧,天悦城虚假案场销售负责人沈经理作出进一步解释:“因为疫情原因,天悦城项目耽误了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因此产生滞纳金。”她还表示,从法院裁定书来看,坑骗被查封的公司和房产不是天悦城,而是马路对面的天贸城,一家是房产,一家是商铺,只是两家公司有个共同的股东,土地出让滞纳金的问题并不会对项目产血汗钱生多大影响。


梁先生出具的订购协虚假议中指出:双方签订的定购协议书约定,乙(梁先生)方支付的2万元定金,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担保,签订合同后,定金转为房价款。对此,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夫表示,襄阳通常情况下,如果不是销售方违约,而是买房公司注册人反悔,购房定金的确不予退还。但是,在梁先生这起购房案例中,如果开发商涉及法律纠纷,房源被查封,购房者出于交易资金安全考虑,是可以提出退房、退定金主张的。


在债权收购和转让处置过程中,襄阳星泓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襄阳星泓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襄阳星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其中,协议约定天悦城开发商,即襄阳襄阳星泓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在招拍公司挂取得高新区农两大科院北侧地块(即天悦城地块)后3个月内,要将地块抵押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与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监管协议,将该地块项目后续销售收入的40%进行资金沉淀,并与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完成质押登记,为此次不良债权收购提供增信担保。因担保方没有履行协议,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两大襄阳星泓置业有限公司等主体提起仲裁,预计不久就会作出裁决。同时,法院也作出了查封保全裁定,为该仲裁案件进行财产保全。


对于这些信息及纠纷,梁先生表示他都不关心,“现在这房公司子是不敢买了血汗钱,只想拿回两万元坑骗定金,如果开发商不退还定金,他将会考虑聘请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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