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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查询网站注册账号(成都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对于515新政后的成都购房者而言是非常幸福的,限购将大量购房人群拒之门外,摇号中签率大幅提升,再加上相关部门规定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用更低的利息买到心仪的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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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公积金贷款跟商业贷款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审核也非常严格,许多朋友搞不清楚其中的各种道道。


今天,肥哥就为大家吐血注册整理了成都公积金的查询、贷款、提取等一系列的攻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成都公积金提取


一、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个人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当然,对于购房者而言,主要还是前三种情形。


二、提取材账户料:


购买商品房: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账号票。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屋产权证;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


(1)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3)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4)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注: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身份证明材料说明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委托提取不可代办;


(4)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三、提取流程


第一步,个人向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提起申请


第二步,等待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第三步,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成都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四、提取额度


购买商品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1)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


(1)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1)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租房: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承租商品住房: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


租房提取限额:


租住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职工及配偶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简阳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五、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购房每年可提取一次,租房每季度可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第二部分:成都公积金查询


一、网上查询


成都住房公积金卡都是联名卡,如果要在网上查询的话,百度一下“成都公积金中成都心”官网就行了。


二、服务网点查询


成都公积金中心在主城区有多个服务大厅,分别如下: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第三部分: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查询网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材料


一手房: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账户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网站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查询应为正常。


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


1、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如需申请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须提供所选择办理银行指定格式的收入证明原件


其他注意事项:


1、职工如需申请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所选择办理银行指定格式的收入证明原件。


2、职工可自主选择办理贷款的银行,中心贷款受托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成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农商银行。


二手房:


(一)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账号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正本1份和1份复印件。


5、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7、委托扣款(还款)账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8、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2份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1份和1份复印件。


9、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0、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卖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拟售住房产权原件和3份复印件(新都、崇州还需提供拟售住房土地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5、收款账户:卖房人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如房屋地址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


7、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


1、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如需申请办理组合贷款的,还需提供所选择办理银行指定格式的收入证明原件。


3、职工如需申请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所选择办理银行指定格式的收入证明原件。


4、职工可自主选择办理贷款的银行,中心贷款受托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成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农商银行。


三、贷款流程


一手房贷款流程: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二手房网站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初审→评估公司进行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受托银行进行审核→中心进行审批→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四、贷款额度及利率


五年期贷款利率:2.75%


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25%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公积金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异地贷款缴存时间系数统一为0.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可按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时间系数。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二)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上月正常缴存公积金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收入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五、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贷款。


所购再交易住房楼龄在十年以上的,则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


对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认定,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因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未及时更新等原因,显示借款人有未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需借款人提供名下住房贷款银行的结清凭证作为佐证。


六、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2)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个人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


七、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间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每月等查询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3.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在还款期间可选择部分提前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余额。部分提前还款金额须是5000元整的倍数。具体手续请查询网到贷款银行办理。


第四部分:公积金贷款楼盘


原则上,成都在售的商品新房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因此理论上所有楼盘都支持公积金贷款(具体请以售楼部说辞为准)。


此外,鉴于成都目前实行摇号选房,近期具体有哪些开盘摇号的楼盘,可以我们陆续发布的测评文章。


近期摇号楼盘如下:



(房天下成都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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