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费有15%和3比例0%的两种税前扣除标业务准
广和告费扣除和业务宣传费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除了所有企业通用的15宣传费%的比例外扣除,还有特殊的扣除比例(30%广告费)规定。
三类企业务业扣除标准提高至30%:对化妆品比例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广告业务酒类制企业所得税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企业所得税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和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的,准予在广告业务以后纳个人所得税税年度标准结转扣除。
一般企业扣除标准不超过15%:除以上列举标准的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外,包括酒类制造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仍应按不超过当年销广告费个人所得税售(营业)收入15%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且,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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