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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国税网上办税大厅(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办税大厅)

厦门长兴源工艺制品有限公国税司(纳税人识别号3502126712网上71709)法定代表人秦运兴:


你公司在2011大厅税务局年办税至2013年期间,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办税隐国税瞒销售收入。根据相关税收法律的规定,拟对你公司追同安区缴所偷增值税60厦门市8税务局075.72元,按规定加网上收滞纳金,并处于1倍的罚款608075.72元,追缴企业所得税127047.12元(《同安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厦同国税罚告(20厦门市16)48号)。


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同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向我局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材料;同安区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大厅知书之日起3日内厦门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及提出听证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厦门市同安区国家税务局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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