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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商标有没有被注册过支付宝(如何查看一个商标是否被注册)

前面发布了文章《最新、最详细个人网上申请商标流程(2020年版) 》文章介绍了用户如何自己申请商标的步骤,在这篇文章我要把在申请商标过程中遇到的后续问题再在这里说一下,由于申请商标都是时间的等待问题,先整理一下现在的问题,后续有问题再发布二、三了。



商标局在商标局审核之后就会发送收文,然后,直接在商标局网站上面按照发文的要求进行回复就行。(这里也会有短信提示,不用担心忘记登陆造成错过通知,但是最好还是在申请的时候隔几天就登陆一次系统,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


2020年10月12日,收到短信:【市场监管总局】我局已将电子商标文件发送至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请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看及下载,包含文件1件,其中需要回文文件1件。


1、登陆系统有收文提示:


收文提醒


2、点击第一条就会到下面页查看详情,这里必须选择一个查询条件,我就选择了发文时间,再点击查询就有下面的发文信息了。


查询收发文件


3、查看完成之后就可以刷新就可以查看到回文了。这里网上申请的用户在网上直接回文修改,不需要提交纸质版资料。



4、点击回文之后就会跳转到需要修改的地方,不用修改的地方直接点击下一步就行。


一般直接下一步


5、我这里需要修改的为注册标准名称修改,将发送的《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附页)》里面涉及到的类目逐一进行修改。


一般就是商品名称问题


我小总结了一下,如果选择的类目里面没有商品编码、类似群最好删除重新选择,我的就是这样删除了重新选择的,然后就通过了。


6、修改完成之后点击确认,然后会要求输入PIN码进行确认。


修改完最后一步确认


去人之后输入PIN码验证


7、PIN码输入完成之后就会提示:保存回文成功。然后就可以返回主页了。


提示回文成功


8、然后在登陆后的电子送达消息就会显示已回文件数1。之后就是等待了~


这里已经显示回文数量了


2020年10月16日,收到商标局的短信,提示其中有商标业务需要缴费。



还是在首页右侧文件送达里面,点击第一条进入查询收件情况。


按照步骤选择时间,点击查询,检索之后就会看到商标注册申请缴费通知书,然后就可以下载查看详情。


搜索缴费信息


缴费通知单


重要缴费提示:


1.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勿需自行缴纳,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代为缴纳费用。


(1)代理机构已经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正式用户的,所提交申请的缴费通知书无缴费码,须登录代理机构账户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


(2)代理机构未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正式用户的,须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简易用户后凭缴费码进行在线支付。


2.申请人直接办理的:


(1)申请人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的,缴费通知书无缴费码,须登录提交申请的账户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


(2)申请人直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中关村办事处、京外商标审协中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或者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申请的,收到缴费通知书后须登录网上申请平台正式用户或简易用户凭缴费码进行在线支付。


3.缴费通知书有缴费码的,但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通过该缴费码在网上申请平台完成缴费的,请参照"中国商标网-商标业务缴费指南-特殊情况"的要求缴纳费用。


缴费时间

  (一)当事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正式或简易用户)缴费的,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缴费用户在线向商标局缴纳费用。缴纳费用时间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收到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反馈信息的,视为该订单未提交。


(二)当事人或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


查看待缴费信息,通过如下方式即可查询,选择待支付申请,选择支付。


查询待缴费信息


然后选择支付方式,这里可以选择个人网银在线和企业网银,不能微信支付宝付款。由于没有截图,所以看不到图片。支付完成就可以返回下面信息,点击已成功支付即可。


缴费成功提示


支付完成可以在下面查看缴费信息。


可以查询缴费信息


票据规则及领取方式

  (一)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当事人和代理机构缴纳商标费用,统一开具电子票据。根据财政部文件《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可以入账报销。各单位接收票据后,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确保票据真实有效,防止票据重复入账报销。


  (二)当事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当事人;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


  (三)当事人和代理机构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正式用户或简易用户)缴费的,需使用缴费账户在缴费5-7个工作日后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自行下载电子票据。


(四)当事人和代理机构未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缴费的:


  1.具有商标网上申请用户的代理机构,将财政电子票据直接发送至该代理机构网上用户中;具有多个用户的,发送至最新办理并有效的网上用户。


  2.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商标费用的,采用邮寄方式发放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


  3.在商标注册大厅现场缴纳费用的,可现场领取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


  特别注意:领取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的,应凭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信息通过网上申请平台用户在缴费5-7个工作日后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自行绑定下载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的电子版;未注册网上申请平台正式用户的,可以注册简易用户绑定下载。其中:在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且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商标费用的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上申请平台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电子版的,可以到提交申请的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受理窗口现场领取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的电子版。


  (五)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电子票据保存期限为3个月,当事人和代理机构缴费后应及时下载,超过保存期限的,需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后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下载。


退款事宜

  1.当事人和代理机构收到缴费通知书并按本指南办理商标业务缴费的,不存在需办理退款的业务。


2.当事人和代理机构在本指南发布前,通过银行汇款汇入商标局银行账户的款项,可申请退回,请参见退款指南(详见附件)。


http://sbj.cnipa.gov.cn/sbsq/sqzn/201912/W02020010234057080686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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