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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


一起起商业预付卡纠纷,消费者无辜受损。商业预付卡已经到了必须该管一管的地步。然而华商报近日发现,如果说商务部颁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尚存落实难问题,那么法规之外的个体户发卡更成了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


建议一:商务部门可以根据规定处罚


“真不敢想象,全西安市少说也有1000家发售预付卡的企业,可在西安市商务局备案的只有37家。”刘先生是一位中学教师,他的钱包里装有一张书店会员卡和两张餐厅消费卡,卡里的余额有两三千元。


“商务部对企业发售预付卡是有规定的,不仅要备案还要交风险抵押金。可为什么这个看似能够约束企业发售预付卡的法规,却难以开展?”刘先生说,归根结底是宣传不到位,处罚不到位。“很多企业不知道要备案,即便知道,也可能由于处罚力度不够,商家不愿意把钱用于风险抵押。靠商家自觉备案简直是天方夜谭。”据了解,该法规中也明确了处罚办法,对发卡却不备案的企业,处罚1万至3万元。然而据记者从西安市商务局了解到的情况,尚未处罚过违规发售预付卡的企业。


“商务部门可以多发一些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对违规发售预付卡企业第一次要求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再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刘先生说。


建议二:工商可将跑路的商家列入黑名单


“这些跑路的商户几乎是零成本‘犯罪’,特别是过年前后办卡的特别操心,生怕过年前办了卡,商家过完年不来了。”王女士过年前办了一张200元的足浴卡,谁知才用了一次,过完年商家就关门消失了。


在华商报近日接到的众多投诉中,相当一部分人都遭遇了办卡后没过多久,商家就跑路的情况。不少读者建议,针对这些企业,工商部门应该介入进来,将跑路企业拉入工商注册黑名单,“让他们跑了一家,就没办法再开店。”


“一些法院对付老赖,会曝光他们。工商也可以曝光跑路的商家,或者协助被坑的消费者去法院起诉。”一名读者说。


建议三:不能再无视企业、商户无序发卡


之前我们报道过,商务部颁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中并不涉及个体工商户,然而在众多跑路的商户中,绝大多数都是个体户。西安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到:“法律没有赋予我们监管个体户的权力,不能越权监管。”


昨日多位读者建议,无论是商务、还是工商都应该加强商户发卡过程的监管,以及事发后的查处力度。“不能再无视企业、商户无序发卡了,希望两个部门能够携手整顿西安市场上这些无序发卡的商家们。” 华商报记者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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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58岁,春节前后感觉身体不舒服,“晚上睡不着,要不就是睡着后一直做梦,一觉醒来疲惫不堪,比不睡还累。”2月下旬,他来到西安市丰禾路一家药店寻求帮助。在这里,他按照店内大夫开的方子抓了5副中药,大夫当时说,这几副药一吃就应该有所改善。然而,5副药吃完了却不见效果,“我就又来到这家药店,大夫建议我继续按照处方再吃几副。他又给我开了3副,我回去吃了一副后,发现了问题。”谢先生说,他将剩下的两副药复了秤,结果发现这两幅药分量少了。“按照药方的量,每副药净重应该在207克,连带包装应该在215克左右,但其中一副药连包装也只有202克,就是说药的净重只有190克。”谢先生说,另一副药少了1克。


谢先生遂找到药店理论,“药店负责人承认少了,承诺说以后给我抓几副免费药。”谢先生认为,店方抓药缺斤少两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于是将此事向质监局进行反映,质监局工作人员对该药店称重设备进行了检测,表示并无问题。而谢先生因此更加坚定了店方应为人为故意缺斤少两,遂提出1000元的赔偿,双方就此陷入僵局。


“我们分药都是人工的,每副药的重量会有误差,但总量肯定是够的,而且我们也愿意做出补偿,但他提出的赔偿太高了。”就此,当事药店的工作人员承认谢先生在该店买药出现纠纷,但提出的补偿过高,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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