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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房屋租赁税金(南昌 二手房 税费)

重磅!10月1日起,河北省开始对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5%-10%核定所得税




日前,河北省税务局就个人出租(转租)住房应纳税所得额和一次性收取租金的计税收入确认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公告背景: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总体要求,促进我省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主要内容:


一、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市税务机关确定。


二、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住房租金收入,凭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协议),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实施日期:


《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此公告一出,租客们坐不住了。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倘若房东要缴纳5%-10%的“房租税”,那么资金源头一定从租客身上找。




部分网友错误的理解为,是从房东的总收入进行征税。实际上,“房租税”的计算方式是,房东通过租房获得房租收入,用房租收入乘以应纳税的比例,再乘以个税的税率。




比如房租是2500元,个税利率10%,按照最高的纳税比例10%来计算,那么房东需要交纳的“房租税”为25元。




从“房租税”的比例来看,房东需额外缴纳的税收并不多。


二、“房租税”对房东和租客有何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个人出租住房从法律角度的确应该交税,但约定俗成的当下市场,交税比例非常低,不足全国市场的1%。这种情况下,引导纳税应该是长期过程。




河北省此次就个人出租(转租)住房应纳税所得额和一次性收取租金的计税收入确认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从政策层面来看,无疑是对租赁市场稳定发展的进一步规范。


对于房东来说,“房租税”极有可能将转嫁到承租者的身上,进行成本的转移。直接的体现,便是房租涨了。租金的上涨,意味着投资回报率的提升,是房屋本身的升值。


对于租客来说,房租涨了,生活成本也随之增加。正如那则广为流传的段子,房东拿着你的钱,去供他自己的房子。“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一直深埋在国人的心中,租金的上涨将进一步加快租客向买房人的转变




其实,早在2019年初新个税法实施以来,“房租抵税”引发一场“房租税”的热议。




三、“房租抵税”到“房租税”,房东慌了




2019年初,新个税法横空出世。新个税法中包含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中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可扣除1500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可扣除1100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可扣除800元/月。







看到新个税法,租客们都笑了,抓紧时间进行抵税申报。房东们则担心税务部门会来征税,表示,一旦申报个税租金扣除,要么涨房租,要么走人。







据税务机关回应,目前税务总局并没有加强房租收入征管的通知。但按常理来说,纳税人应该要依法纳税,税务局保有是否追查的主动权。




由于房租收入难以监管,无法准确计算出房东实际的租金收入,目前地方上不大可能进行征收。




北上广深则率先进行“房租税”的征税,今年个人出租住房迎来普惠减税红利,税率最低降至2%。







租金收入征税是符合市场机制的发展,重点在于住房租赁的备案监管,从源头上算清房东的真实的租金收入。




7月4日,为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制度,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台《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明确,从2019年9月30日起,个人和企业不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或租金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按现行规定收税,并依法追溯以往应缴税款。


结语




对于“房租税”,很多网友的看法基本一致,那就是最终的税收将转嫁到承租者身上,也就意味着,租房价格会上涨。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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