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医护人员照看刚出生的婴儿 孙莹 摄
资料图:准妈妈做瑜伽 中新社发 陈文 摄
资料图:医护人员照看刚出生的婴儿 孙莹 摄
资料图:幼儿园学生拍创意毕业照 潘志祥 摄
资料图:山西太原某女性专场招聘会现场 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女性就业有保障吗?
——严格约束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生育政策的调整也带来社会对女性就业问题的担忧。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此前引用调查数据称,女职工生育后工资待遇下降的有34.3%,其中降幅超过一半的达42.9%。
因此,政策落地的同时也要打消女性的重重顾虑与担忧。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此次提出的一揽子配套政策中,就包括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近年来,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以保障女性就业的合法权益。
2019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不得实施的6种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建立部门联合约谈工作机制,为妇女平等就业提供保障。
今年3月1日,人社部出台的《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也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网络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
人口问题关乎国家未来,涉及亿万家庭。一系列配套的跟进,无疑将成为政策顺利落地的最关键一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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