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上海交通大学碳中和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黄震在此次两会期间提交“关于统筹法制、技术和市场推进我国‘双碳’工作”的提案。
2020年9月我国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稳步推进相关工作,2021年10月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 N”政策体系。
黄震认为,我们要充分认识“双碳”对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同时要充分认识我们面临的挑战。
首先,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GDP总量已跃居全球第2位,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一系列艰巨任务,我国能源需求还在不断增加,碳排放仍处于上升阶段,尚未达到峰值。欧美发达国家早已实现碳达峰,与他们相比,我国需要用更短的时间,先实现碳达峰后实现碳中和,时间紧、任务重。
其二,从能源消费总量来看,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世界第一,占比超过全球总量的1/4,CO2排放占全球总量的1/3。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我国仍以化石能源消费为主,2021年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远高于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中的煤炭占比。传统产业发展路径导致高碳能产业占比高,产业结构重型化严峻。如何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转变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其三,在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控制方面,我们在百姓意愿、企业认同、技术储备、市场机制、法律法规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滞后,亟待迎头赶上。
为应对上述挑战,在政策引领基础上,亟待加快推进法制体系构建、技术创新与革命、市场体制建设,促进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他建议:
首先,要加快“双碳”法制体系建构,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法律保障。现有碳减排相关立法涉及环境保护法、能源法、资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税法等多个领域,这些立法都涉及温室气体控制,但受限于其自身的立法目的和立法时机,缺乏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统筹考虑,立法目的和内容无法有效衔接。要统筹推进“双碳”法律法规与配套规章立改废,重点加快面向双碳目标的环境保护法体系、能源法体系和相关法律构建,为我国能源变革与转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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