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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又又又变了!


距离上次变化还不到一年,不到一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修订申报表,自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又又又变了!


不学习行吗?


不学习,你下个月打开申报表直接懵圈,因为真的变化很大。


小编就不直接给你粘贴文件了(文件大家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都可以看)





01、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精简的给大家大概捋一捋主要变化,等下个月开始申报21年1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候,我们再详细重新学习一下填表。


主要变化就是如下图:



值得高兴的是,表格是朝着简单化再修改,而不是越来越复杂了,这还是是会计人的福音。


简化预缴申报表,这个是今年税务总局春风便民行动定下的调子。



除了简化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外,我们看到今年春风便民行动还有很多申报相关的事项要完成,总体来说关键字眼都是:精简、减少、整合、简化!


这真是一个令人愉悦的好消息。


为什么说又又又变了,其实关注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朋友都知道,因为确实是变化的比较频繁。



自从2018年发布2018版预缴申报表以来,基本每年都在修改,今年这个更是重大调整,文件都是些的发布,而不是修订。


所以新申报表发布后,我们所谓的2018版的申报表就自动退位了。



那新版预缴申报表A表到底每张表哪里变化了?


我们一起学习一下,了解一下。变化后的表格只剩下3张了,一般企业如果不是总分汇总纳税,也不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基本就只填一张表(太好了)。




A200000表(主表)


原表格



新表格



1、“预缴方式”、“企业类型”这两个项目取消了(删减)。


其实这两个栏次我们之前填报也发现,基本是灰色不可选择的,都是自动从征管信息中带出来,你企业是什么预缴方式、是什么类型,之前就登记时候就定了,可能也正是这种原因,所以取消这个栏次。


2、增加了附报事项名称(整合)。


这里按照填表说明的意思对应的是原来A201010表的附列资料,因为这个表取消了嘛,所以这里的信息填写就转移到主表了。




不过这个信息填写是一个统计信息,也是不影响预缴税款计算的。


原表格



新表格



3、这部分的改变主要还是体现两个字,整合!


因为原来的两个优惠表格,A201010A201030都取消了,所以其相应的信息就直接汇总在主表来填写。




具体而言就是直接挂在相应栏次下方



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写优惠事项或特定事项,原表单采用了完整列举的展现形式,今后如政策调整,一般不再修订表单,纳税人根据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选择相应事项填报即可。


当然新表格也取消了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纳税栏次,这个政策是短期政策,已经到期,所以取消了栏次。


原表格



新表格




4、总分机构的填写没有变化


5、(删除)“附报信息”栏次



6、增加“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部分,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更准确的计算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减征或免征情况。


以前这部分放在A201030里面,没有现在的计算清晰。现在这样设置,系统可帮助纳税人自动计算或校验优惠金额,避免计算错误导致享受优惠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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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


原表格



新表格



这个表格说白了,就是采取了分类填报,不像之前把所有政策都列举上。分类填报有个好处,那就是今后政策调整,比如又新增一个一次性扣除的行业,那么表格样式可以不用更改,只需要修改目录枚举,然后纳税人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最新分类事项进行填报即可。


以上就是本次新预缴申报表A表的变化,当然,如果你是核定征收的,你的申报表没有变化。


02、利好!所得税申报变了!研发费用加计预缴可扣,房开企业争议消除!


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表的适用范围就是查账征收。


如果你是核定征收的,本次的变化不涉及到你。因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B表,同时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 B表



这次新表格填表内容口径上的两个主要变化,这两个主要变化主要涉及房地产等特点业务的纳税人以及涉及加计扣除的纳税人。


1、口径明确了在预缴所得税环节可以扣除实际缴纳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及附加。


这是继去年申报表口径允许这个栏次填写负数后又一实操口径的明确,非常赞!




如图:


这是2020年12号公告的口径



这是2021年3号公告的最新口径





发现区别没有,多了一句话,就是划线部分,你别看这句话,这句话明确了口径,解决和之前房地产企业在实践中预缴所得税的实操争议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在取得预售收入时,除了预缴企业所得税,还需要预缴增值税,继而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以及预缴土地增值税。


按照收入成本配比原则,预缴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以及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也就不能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计算当期损益,我们一般都是预缴时候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借方。




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部分未计入当期损益(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税费能否税前扣除呢?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候是明确了的,直接在A105010表相应栏次进行纳税调整。



但是在预缴所得税时候,这块就不是很明确了,因为填表说明没明确这个事项,各地在执行时候也是有争议。


因为涉及金额也较大,这部分不扣除也占用了房企很多税收资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也是有不同的做法,主要包括两种。


A、不管会计是否确认收入,直接按实际缴纳的税金及附加结转,也就是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存在当期实际缴纳且未计入损益的税金及附加了。


那么这种会计处理下,当期缴纳的税费已然计入了利润表,预缴时候就体现在利润总额扣除了。


B、会计处理预缴的税费还是挂在应交税费借方,实际填写预缴申报表时候把这部分从第4行扣除出去,保持和汇算口径的一致性(和新口径一样)。


以上两种处理方法都有,说白了A是会计核算上处理了,B是自己调整表格口径(这个个别地方税务局是默认了的)


当然,2021年的新版预缴申报表解决了这个口径问题,反正税务的口径我不管你会计核算处理如何做(有人说当期直接结转到损益,有人说不用结转),税务是不管你结不结,我现在都明确你可以扣了。


如果你预缴时候就直接结转到税金及附加了,那你这部分体现在利润总额里面扣除了,如果你没结转,那也明确你可以扣除。



这其实挺好的, 减少了争议,也让房地产企业少预缴所得税,减少了资金的占用。


2、第二个就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允许预缴时候填写了。


很多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有个头疼的事情,那就是之前预缴申报的时候加计扣除不能扣,导致预缴有税金。


这点从之前的填报说明和表格设置就很清楚。



表格这个栏次也是不能填写的,只是摆设!



而这些企业一般汇算时候加计扣除后,所得税又没那么多,每年都会涉及退税,资金也占用了一堆。


本来国家给研发加计扣除就是为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减少税金资金支出,但是这样一搞,企业还是要垫付税金。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有研发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预缴申报表的这些变化点。


你是否get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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