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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管理办法(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一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市委领导多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作出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经常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市人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合作社工作;市政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专项调研,提出了发展建议。二是为做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农业、财政、工商等十几个部门组成的工作机构,落实了联席会议制度。三是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实行了四大班子领导及农口局主要领导包扶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切实提供优质服务和指导保障。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调兵山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举办由镇、村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题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利用电视台等方式宣传法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过宣传,把法律知识送到基层合作社以及农民手中,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增强了广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三、采取措施,提档升级


1.组建联合社,提升服务能力。为了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规模和服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相关产业,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和带动成员致富的作用,调兵山市建立了吉富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兴春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建立联合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整合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此基础上,经调兵山市农经局、财政局、畜牧局、林业局、农机局等部门评审,推荐富农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0家合作社为铁岭市示范社。在示范社建设方面,调兵山市建立了A、AA、AAA级规范社评选认定体系,每年由农经局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考评验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A级的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AA级的2万元,AAA级的5万元。


2.搞好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调兵山市每年由农经局牵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做到了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升办社水平和带动能力。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保护成员合法权益。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运行、规范发展,遵循依法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成立了调兵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中心,负责合作社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委托代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代理全市辖区内铁岭市级及以上示范社的会计工作。


4.完善制度。规范成员入退社手续,进行登记,颁发成员证,健全成员档案。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制定政策,搞好扶持


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以调政办发〔2009〕9号文件的形式,下发至有关部门、各镇(街)以及各农民专业合作社。该文件明确规定,获国家级名牌或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人民币50万元,获省级的奖励10万元,获铁岭市级的奖励2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市政府每项补贴1万元;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市政府每项补贴2万元。


为解决合作社运行中资金短缺的困难,调兵山市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市政府财政每年都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等服务。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每年都召开银企对接会,组织农行、农联社、铁岭银行、邮政储蓄、惠民村镇银行、人保财险、德昌小额贷款、中武小额贷款等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为其提供金融服务,每年贷款额度都超过千万元。


五、典型引领,带动发展


为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调兵山市注重培育富农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吉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典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其做法和经验,以提升办社水平,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达到了较好效果。调兵山市吉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自2007年8月成立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固定资产由74万元增加到1300万元,农机具总量由不足20台(套)增加到160台(套),农机作业服务面积由不足1万亩发展到7万亩,农机服务纯收入由不到10万元增加到160多万元。合作社以全程托管和半程托管农机服务为主要内容,服务范围辐射周边地区8个镇、20个村,在带动农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兵山市施荒地村富农水稻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3月,是全省首家以土地入股形式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改变了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形成了规模经营、集中连片,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购种、统一育苗、统一机械作业、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实行全程机械化,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经过几年的发展,入股土地从本村拓宽到铁岭县、法库县的多个村,成员达1000多户,入股土地总面积1.9万亩。土地流转入股后,农民摆脱了土地的束缚,向城市集聚,从一产转向二三产业。入社农户进城务工经商,既分红,又增加了经商收入,成了“双薪”农民。2013年,合作社投资400多万元,建起了水稻加工厂,建立实施了严格的食品安全体系,合作社的“兵山大米”成为辽宁省著名商标,产品销往省内外多个城市。合作社土地入股,实现了三产融合,形成了特色产业,既带富了全村人,又确保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调兵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组织化程度低、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品牌意识滞后、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接下来,调兵山市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合作社法律、政策,进一步强化合作社管理,提档升级,促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辽宁省调兵山市农村经济发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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