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青海省湟中县人力资源联系方式(繁薦彿坿砿尖嚥媾待岻寂議選狼圭塀嗤叱嶽)

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总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附表2),公示期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表》(附表1、附表2)中“备注”栏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21年8月3日、4日。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规定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2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体检费360元(考生自备现金,医院不支持微信、银行卡等付款方式),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东2-2号,城和商住楼下)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重要提示:此次体检分两天(8月3日、4日)进行,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本人的体检时间,准时参加体检。


注:为了加快招聘进度,进入体检考生体检结束后,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体检当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报考各县区单位的请于体检当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办理考察(政审)手续,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考察(政审)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成绩计算和递补原则


根据《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小于1︰1)的,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按有效成绩计算)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优先招聘条件不能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来体检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考生“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体检。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体检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10.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考察(政审)结果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1.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东区南山东路7号创新创业大厦A座7楼709室),联系电话:0971—8175107


2.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庄和路检法两院院内政府大楼703室),联系电话:0971—8248659


3.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西区同仁路21号4楼409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6108702


4.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北区宁张路42号创新大厦1402室),联系电话:0971—5507185


5.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湟中区鲁沙尔镇庄隆路7号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室),联系电话:0971—2235900


6.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县桥头镇宁大高速15号5楼505室),联系电话:0971—2722169


7.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湟源县城关镇青藏路1巷167号丹噶尔青稞酒大酒店六楼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资室),联系电话:0971—2436133


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宁市委员会(城中区南关街43号市政协大楼403室),联系电话:0971—8230655


9.西宁市纪委监委(城中区南关街43号西宁市政府市委楼104室),联系电话:0971—8266567


10.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城中区南关街43号市委大楼4楼425室),联系电话:0971—8295680


11.西宁市总工会(西宁市城东区五一路19号五一工人文化宫院内),联系电话:0971—8167200


12.西宁市科学技术局(城北区经四路26号创新创业大厦科技大市场三楼),联系电话:0971—6102959


13.西宁市民政局(城西区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0楼),联系电话:0971—8295867


14.西宁市司法局(城西区西川南路139号1号楼十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971—6142492


15.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西区五四西路27号313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6152172


16.西宁市生态环境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5号西宁市生态环境局三楼302室),联系电话:0971—6304693


17.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中区南川西路西宁市市民中心2楼-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71—8223324


18.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城西区五四大街28号西宁市城乡建设局501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6145233


19.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西宁市市民中心5楼),联系电话:0971—8230330


20.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城西区胜利路70号5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971—6152159


21.西宁市体育局(城西区黄河路90号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12楼),联系电话:0971—8587108


22.西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城西区黄河路9号人防办公大楼6楼综合科),联系电话:0971—6127567


23.西宁晚报社(城中区南关街43号市政协大楼205室),联系电话:0971—8230545


24.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城中区南川西路52号),联系电话:0971—6163859


25.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城中区互助巷3号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3层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971—7914030


26.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东区八一中路46号),联系电话:0971—8804594


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132943


附表1、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3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4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列表:


附件1、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3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4日体检人员名单


责编/何娴珺


监制/钟自珍 总监制/薛军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