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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27号文(2022广州市人民政府15号文)

荔湾首批人才公寓来了!


即日起接受申请


承租最长5年,租金补贴最高100%


哪些人可以申请?具体怎么申请?


一起来看看↓ ↓




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人才公寓房源点共有17个


总套数为108套





荔湾区人才公寓分布情况








荔湾区首批人才公寓样板房图片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下条件须全部满足)


1、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企业的税务登记地或统计关系在荔湾区。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市本级高层次人才不受本条款限制。




二、其他条件(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对象一:经认定的区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对象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




申请材料




高层次人才或中高层次人才


以整体租赁方式申请时适用





(滑动查看详情)



注:标*号的为必须提供资料,未标*号的为按申请条件选择提供资料。


序号1—序号5由企业提供,每家企业一式一份。


序号6—序号16由人才个人提供,每位人才一式一份。


申请单位将第1-11项纸质材料寄送到区人力社保局。(寄送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127号;收件人:人才办;电话:020-81378224)。




高层次人才个人申请时适用






注:标*号的为必须提供资料,未标*号的为按申请条件选择提供资料。


序号1—序号6由人才个人提供,每位人才一式一份。


申请人将清单中纸质材料寄送到区人力社保局。


(寄送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收件人:人才办;电话:020-81378224)。




分配时间安排







申请及受理方式





(点击可查看大图)




主管部门核定


高层次人才或企业如需申请本次推出人才公寓,对照《提交资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并根据自身需求情况填写《荔湾区人才公寓申请表》,提交至相应主管部门进行核定,主管部门在《荔湾区人才公寓申请表》的“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投促局审核意见”栏中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在中国广州发布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即可获取《荔湾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下载入口。


提交申请和窗口受理


主管部门完成核定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或中层次人才所在单位按规定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其中高层次人才可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同时提交申请。


受理时间及方式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周一至周五)。




受理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单位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按资料格式要求将纸质材料寄送到区人力社保局(寄送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将电子资料发送至lwrcb2014@163.com,邮件标题为“申报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分配原则






1




分配优先顺序




第一序列:经市、区认定或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第二序列:当年度荔湾区重点建设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荔湾区重点企业及荔湾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人才。




第三序列:视第一、二序列申请量与房源供应量追加受理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




分配的优先顺序:第一序列→第二序列→第三序列,即优先向第一序列进行分配,有剩余房源的向第二序列进行分配,再有剩余房源的向第三序列进行分配。




第一、二序列在本次推出人才公寓分配中只享受一次优先选房机会。






2




户型配比原则




  • 三房一厅:原则上4人及以上家庭



  • 二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



  • 一房一厅:2人户家庭



  • 单间:1人户家庭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3




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在17个房源点中选择1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参与摇号分配。






4




摇号分配规则




申请人提交荔湾区人才公寓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受理、审核、公示和异议复核后,产生荔湾区人才公寓分配对象。西关租赁公司根据分配对象的意向登记情况,举行人才公寓公开摇号分配仪式,邀请申请人代表共同参与和见证摇号分配全过程,摇号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摇号分配规则如下:




第一轮摇号选房


1. 先对第一序列的分配对象,按照申请人填报的户型类别,通过摇号方式确认同一户型的选房顺序,再按此顺序由分配对象在已选择的房源点内依次进行选房,每个分配对象只有一次选房机会。


2. 第一序列完成第一轮摇号选房后剩余的房源,对第二序列进行分配,摇号选房规则与第一序列一致。


3. 第二序列完成第一轮摇号选房后剩余的房源,对第三序列进行分配,摇号选房规则与第一序列一致。


4. 第一、二序列在本次推出人才公寓分配中只享受一次优先选房机会。


5. 如同一房源点同一户型房源全部被选择后,则该房源点此户型选房结束。


6. 第一轮摇号选房结束后,所有剩余的房源进入第二轮摇号选房。




第二轮摇号选房


1. 第一轮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获分配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分配对象(不含第一轮放弃选房的),可参加第二轮摇号选房。


2. 分配对象第二轮选房顺序通过摇号方式确认,依次按三房一厅、两房一厅、一房一厅、单间户型进行选房,每一类户型房源完成第二轮选房后,剩余的房源依次流入下一类户型房源进行分配。


3. 第二轮摇号选房不受第一轮摇号选房中分配对象选择的房源点限制。


4. 第二轮摇号选房结束后,本次推出人才公寓的摇号分配工作结束。


可上下滑动查看




分配方式




本次人才公寓采取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经审核通过符合荔湾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参与摇号,分配结果将在荔湾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即可获取相关资料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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