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沈阳最火的人才政策
是什么?个人所得税
当然是,一次性“人才新政3.0版”!
而且,各项配套实施细则陆续个人所得税出台
日前,沈阳市科技局
出台5项人才专项配套实施细则
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等
予以资金支持新政
- 《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
- 《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沈阳市补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
- 《沈阳市对入选国家“高端计划”外国专家给予配套全年奖励实施细则》
- 《沈阳市高端外国专家年薪资助实沈阳市施细则》
-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
专项实施细则》
此项细则支持对象为
√ 驻沈高校
√ 科研院所在沈阳市转全年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团队)
√ 技术转移机构依托单位
√ 技术经纪人
- 科技成果在沈阳市转移转化的,按照每年每项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每项最高补贴50万元。
- 对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每个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5奖金0万元。
- 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效果,择优给予机构最高30万元奖励。
- 对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技术经纪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
专项实施细则》
支持沈阳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聚焦经济转型升级“三篇大文章”的20个重点产业链方向上的企业,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沈阳市产业需求“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未来技术攻关一次性的,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给予补助。
- 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20%给予支持;
- 技新政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0%给予支持;
- 技术合同成交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40%给予奖金支持。同一项目最高补贴2500万元。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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