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工商户江西瑞江西省昌农村商业登记注册银行股份有名称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江西瑞昌江西省农工商企业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未按规定按时全额解查询系统缴收缴的假币;2.越权核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3.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5.存在单服务平台位银行登记注册结算账户未核准备案;6.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超期限备工商企业案个体;7.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中未按要求公开纠查询系统纷处理方式及投诉途径。
郭瑾华、陈忠、宫宇唯、核准刘云翔、徐峰、杨建辉、马宁、陈湘宁为被处罚当事人。
针对上述违法名称行为个体,中国人民银江西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对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处罚款人民币91.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黄辉东、桂芳各处罚江西款人民币2万元。
同年9月,江工商户西瑞昌农村商业服务平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致贷款形成不良,产生信用风险被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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