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山西省残疾人个税减免政策(残疾人个税减免备案)

3月11日,从省发改委传来消息,2个税020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我省将进一步明确分档征收起点等规定。此举有利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降低企业用人成本。


据悉,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5%(含)以上的,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1%(含)到1.5%(不含)的,三备案年内按应缴费额5备案0%征收;在1%个税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政策额90%征收政策。


用人单位在残疾人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我省社会平均工资2减免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我省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我省社会平均工资2减免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优惠的企业,取消首次申报时进行备案的规定。企业申报时可直接享受减免优惠,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相关资料留存山西省备查。


以前年度欠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仍按省财政厅《山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山西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郭燕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