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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费个人所得税扣除(通讯费补贴计入个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扣除(国税发﹝1999﹞58号)规定:吗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扣除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补贴;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个税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通讯费人民政府批准后确通信费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上述规计入定,全国各省市区各自指定有不同的“公务扣除”标准(也有通讯费部分省份至今没有指定)。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计算个人所个人所得税得税时,除了我们常常说的5000元/月,以及三险通信费一金个人部分等计入可以吗税前扣除,另外还可以税前扣除“公务用车、通讯补贴”,估计您所在省份刚好就是每月300元。这个扣补贴除,是可以达到个税少缴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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