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个体纾解企业困难,经营范围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在省征收人经营范围社厅等5部门印发阶段性减免相关文件后,核定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第一工商户时间贯彻落实。核定截至泸州5月底,我市符合“减、免、降、个体缓”州市各项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的单位征收11119户累计减免金额逾5.州市6泸州亿元。
对减免金额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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