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年茂名市度年报工作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报主体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官网业合作社。
二广东省、 年报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工商局018年6月茂名市30日。
三、报送途径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如有即时信息亦要公示)。
年报网址:http://gsxt.gd广东省gs.gov.cn/
四、其他事项
1.企登录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工商局发现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更正,但每次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2.对于不按时报送和公示年报信息(即时信息)的,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以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咨询电话
官网茂名市工商局:2287825
茂南区市场监管局:2277401
电白区工商局:5597435
高州市工商局:6665395
化州市工商局:7383357
信宜市工商局:8838766
高新区工商分局:26302登录61
滨海新区工商分局:5358928
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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