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先生是一个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前段时间他们承包了一个工程,张师傅就是他们这个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部分施工。王先生说,工程完工后,他就与张师傅结账了。
王先生说,张师傅当时拿钱走人,还签了工程款结清的字,可没过多久,张师傅又来要钱了。
王先生:他把一张2016年的,也是这一部分的(账单)拿出来,我说这个已经在里面了,他说这个是底下答应他多少钱的,我说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现在算的是你已经同意了,如果不同意你可以把以前拿出来,我们细节他都知道的,怎么算出来他都知道的,都签过字,画过押。
王先生说,张师傅再次来要钱,他肯定是不给的,于是,张师傅经常发短信威胁,还经常来公司要债。那么,钱都付完了,张师傅为什么又来要钱呢?
张师傅:这个是我的合同,那个是杨师傅的合同,(杨师傅)他那时候没有人干活,他叫我,我的人把活干了。王先生:他说谁答应他(给钱他),其实这个是没有依据的,工程款是公司里签的,公司直接给你(钱)。当时杨师傅的活给他干,我说你这样不行,我钱给杨师傅,杨师傅的钱给你,这样是不对的,凡是你干的,我就直接算给你,杨师傅(干的活)我就直接算给杨师傅。他(杨师傅的活)来不及了叫他做,我说“你不能自己叫他做,你通过公司叫他做。”后来这个是他做,我钱就算给他,中间这一块,他自己最清楚,后来为什么少了,我给他算我就有数的,杨师傅(说)给你二十万、五十万有用吗?他也付不了钱给你,公司也没有这个制度,公司签了合同,单价都是记录在案,如果谁答应你,你就找谁去。
张师傅说,自己的合同已经履行了,钱也结清了,不过,工程中间帮人干活的钱还没结清,还有两万欠款。而王先生说,他帮人干活是私下的行为,公司并不知情,如果直接给他钱,确实说不过去。
王先生:他说到法院去起诉,法院驳回了他的申请,这个给法院看的,现在他也是存在误解,他以为谁答应他,其实这个是没有依据的。
王先生说,他们的事情在法院都已经有结果了,但张师傅还来他的公司讨债,这影响了他们的工作。那事情该怎么解决呢?
驻绣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员 余俊:也就是说,法院都认定你没有证据对他进行指控,也已经反驳了的你申请,你现在占什么理呢? 你后续采取的只不过是“江湖”上的这一套“我去纠缠你,坐在你那里 , 把你搞搞烦,你如果觉得烦 难受,就把钱给我结掉。”你采取的手段是这样,这个是非法的手段。
调解员认为,既然他们的事情在法院都有了结果,那么张师傅的行为确实有点不应该,他建议张师傅要回自己权益,因该继续通过法律手段,而且在整个施工的过程中,张师傅确实有过错。
驻绣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员 余俊:白纸黑字签了在那里,他站在公司的立场做得比你好,你在自身的行为里面,也能够像他这样子,每一个东西都字签过来, 都 写下来,甚至有些话语录音录下来,那我说你有本事,你现在就不用这么尴尬的坐这里。你如果白纸黑字,有录音有证据,那我们为你去说话,他理所应该对你结算工程款,那就是他拖欠农民工工资了,但是你向法院提出来,提供所有的过程都是经过确认了以后,你没有证据,既然法官也给你说清楚了,你如果接下来还接着做(起诉),你自己把证据收集好了,再去当地法院把对方控诉了。
现场,调解员讲的道理,张师傅也终于听进去了,他表示再也不会去找王先生麻烦,王先生也表示对张师傅当天的行为可以暂时原谅,双方达成了和解,今天的调解也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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